商报讯 (通讯员 朱诗瑶 记者 汪晓筠)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抽检1710批次,不合格19批次。 其中,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粮食加工品、保健食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25类食品共计404批次样品,合格403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为杭州核工记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水果脆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糕点、调味品等30类食品共计1030批次样品,合格1013批次,不合格17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为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杭州小河路分公司销售的青团(紫薯味)和青团(红豆黑芝麻)各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萧山兴友水果店销售的1批次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沃尔玛(浙江)百货有限公司临安钱王街分店销售的1批次咸蛋黄肉松青团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农贸市场王永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滨江区梅玉才综合商行销售的1批次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萧山七果仓水果店销售的1批次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靖平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和小台芒吡唑醚菌酯各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下城区家里水果店销售的1批次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拱墅区瑞彬水果商行销售的1批次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拱宸桥农副产品市场蔡先勇家禽店销售的1批次草鸡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等10类食品共计275批次样品,其中合格274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为杭州市拱墅区冬馨餐饮店销售的1批次草公鸡五氯酚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