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通讯员 市闻 记者 汪晓筠)7月1日起,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2023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浙江省房屋租赁合同》4个示范文本,并将于7月1日起正式启用。最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相关消费提示,并以案例形式解读房屋买卖、租赁中的主要违法类型。 据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7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期房、现房、二手房,或租房,都可参照新版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此前2018版的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废止。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房屋买卖、住房租赁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建议要参照新版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消费者可以通过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中心—合同示范文本库查询新版商品房买卖和住房租赁等合同示范文本。 建议注意比对合同与示范文本。合同订立时,消费者要仔细与示范文本进行比对,对经营者在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作出的修改或增加的格式条款,务必仔细阅读,并与经营者充分协商。 及时反馈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消费者如果发现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作出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等情形的,可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