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消费者在享用看似经济实惠的外卖时,往往会忽略隐藏其中的打包费,而这笔费用在经历一次次“按件收取”“按瓶收取”“按串收取”的累积后变得不容小觑。对此,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表示:外卖收取不合理的包装费,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有消费者反映,一些商家在外卖平台的商品页面并未明示打包费,只在结算页面才显示。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往往会忽视这笔费用。而且,线上线下、不同平台之间打包费收取标准也存在差异,有些订单只能看到包装费总价,收费明细公示不透明,消费者无法知晓包装费收取是否合理,给消费者带来困扰。 此外,过度、重复收取包装费的行为也令消费者不满。例如,商家除了收取保温袋包装费外,普通塑料袋也收费;除了商品收取包装费外,调味料也有包装费;明明只用了一份包装,商家却按件多次收取费用等。有网友表示,点外卖付款时,页面提醒没有添加必选品,发现是未加购2元的包装,可平台已经显示有1元的打包费,岂不是要付两次包装费。还有网友反映,加购了一份4.99元的麻辣香锅底料,没想到选个口味还得再付2.99元的包装费。 对此,平台回应称无权干涉商家具体的打包费收费情况,但消费者可以与商家协商解决争议。平台表示会对商家的不合理行为进行处罚,甚至关闭店铺。 然而,有外卖商家透露:“平台一般都会有不少满减优惠、折扣优惠等,而包装费的好处就是可以抵销优惠费用。”部分商家甚至反映,由于平台佣金、强制参加活动以及平台配送成本过高等因素,导致其不得不收取包装费以维持生计。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平台和商家多以低价优惠吸引顾客,但是满减优惠、折扣优惠应是平台或商家给消费者的“诚意”,而不是异化出“包装费刺客”的理由。商家考虑盈利和成本无可厚非,但是不能为了降低自身的经营成本而向消费者随意收取额外费用,不明示、不合理地将经营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消费者支付了虚高的包装费,伤害的是消费者的信任和热情。平台和商家只有确保产品、包装等费用的合理性并告知到位,才能收获消费者的信任,实现自身长远发展。 广大外卖商家要依法诚信经营,合理收取外卖包装费。首先,对打包费的定价和收取要遵从实际、合理定价、按需收取,不能违背诚信原则随意标价、重复收取。其次,商家可以通过平台主动呈现包装的材质、单价等,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此外,预包装的商品不应再次收费,杜绝捆绑消费、强制消费。 外卖平台应针对外卖打包费完善相关机制。平台、商家、消费者应是紧密联系的三方存在,应互相成就,而非互相算计,平台应科学设定分成机制,减轻商家的经营压力,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进一步增强用户黏性。明确打包费的收取范围、方式、定价标准等事项,确保透明公正。加强对商家的规范引导,杜绝外卖包装费的不透明、不合理行为,对违规收取费用的商家进行严格约束,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更公平透明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外卖收取不合理的包装费,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外卖打包费不应成为一笔糊涂账,更不能成为商家随意定价的恣意收费。消费者有权享受公平的购物体验,而商家和平台则应该遵守诚信原则,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