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李诚明 记者顾艳伟)“在店里购买时明明是2公斤的腊肉,可回到家里复秤发现实际只有1.3公斤,太坑人了!”近日,广东的黄先生通过12315平台向桂林市临桂区市场监管局反映,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某旅游景区一土特产店购物时被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快速跟进,依法对该特产店进行查处。 接到投诉后,为取得商家的“宰客”证据,9月6日,临桂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着便装与计量检定工作人员来到该景区,对游客投诉的土特产店进行突击检查。 计量检定人员利用5公斤标准砝码对该土特产店的电子秤进行检验发现,其用于腊肉称重的标称型号为“SL-728#金浩牌”电子秤显示的重量为15.98斤。 “称重重量显示严重偏高,准确度严重不足,涉嫌利用‘鬼秤’短斤少两宰客。”9月15日,桂林市临桂区市场监管局对该特产店因涉嫌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使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邓某某于今年5月在桂林市临桂区注册登记“桂林市临桂区某某土特产店”,并在桂阳公路(桂林至阳朔)临桂段某景区园内从事土特产销售活动。邓某某通过在电子秤上预设按键、修改密码,将该款电子秤调整为六两秤,在销售腊肉过程中不定期使用。游客黄先生当日在该店购买了2公斤腊肉,每公斤50元,共支付100元,而实际重量仅1.3公斤。经临桂区计量检定测试所现场检定,该电子秤检定结论为不合格。 据邓某某交代,腊肉的正常零售价格为每公斤60—70元不等,为了吸引游客购买,将标价改为每公斤50元。通过使用“鬼秤”作弊,牟取非法利益,获得违法所得4000元。另外,临桂区市场监管局发现,邓某某曾于今年6月因使用未经检定计量器具被该局处罚。 根据《计量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局对当事人邓某某给予没收“金浩”牌SL-728#电子秤、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临桂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持续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查重罚,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增强旅游体验感和满意度,维护好桂林山水甲天下这张名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