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资讯
消费资讯
北京市文旅局:文艺类校外培训单次缴费不要超过5000元
 
2024-01-16 08:53:36   杭州网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孟刚)寒假即将来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近日发布提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90日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广大学员及家长在选择参加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时,注重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预付资金的安全。

北京市文旅局提醒,按照《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课程预付费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为保障缴纳的培训预付费用安全,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收取的培训预付费用,需全额存入该机构的预付费存管专用账户。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90日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要规范签订培训合同。参照《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与学员或家长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文本,对合同中双方权利和违约责任、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做审查确认,请学员及家长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市文旅局提醒, 如发现超额超期收取预付培训费用、预付培训费用未全额纳入存管专用账户的培训机构,请及时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属地区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反映,反映材料请明确所在区及合同内载明的培训机构所属企业规范名称。

据了解,自2023年12月22日起,《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适用于在北京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音乐、舞蹈、美术、戏曲戏剧、曲艺等五大类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其明确规定,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学员订立合同的步骤、注意事项、收费项目、收费方式、退费办法等事项,并对涉及学员义务或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权利的内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提示。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30日收取培训费用,不得指定或强制学员使用预付费方式。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孟刚    编辑:陈俊男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More>>  
·湖北恩施州在杭州推介10条红色旅游精品...
·从棚下集市到社区“柿集” 蒋村农贸市场...
·只上了一节武术课申请退款 两个月仍未收...
·年货下单95后用户占比超半 主理202...
·造型新颖、口味独特 猎奇商品成餐饮店“...
·排队4小时,杭州姑娘省了6000元!临...
·火爆的文旅市场 浙江藏有哪些潜力股
·全年引进首店品牌252个 首店经济激发...
·下了班就能直接逛 面积可达上千平方米 ...
·航司积分说没就没 维权实在难?杭州市消...
·合规直播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三诺三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
·2024车市凶猛!半月内近20家车企拼...
·市集、民俗、年货、非遗……今年杭州首场...
·“年味”来了!2024“宋”福杭州年余...
·杭州这场游园会吸引20万消费者,95后...
·中消协点名:直播电商低俗、微短剧诱导付...
·种植牙收费明显规范 国家医保局官方平台...
·年货市场“旺”起来 “年货经济”呈现新...
·又见最低消费,春节不是饭店“法外时间”...
·菜市场“网红”之路:传统农贸市场如何转...
·快递业保持稳步上升态势
·服务性消费前景可期
·中国冰雪休闲市场热雪沸腾
·混淆视听诱导购买 “农科院”食品有多少...
·“自动续费”不能变成“扣费陷阱”
·汽车后市场观察:更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
·后厨直播不应沦为摆设
·用情绪价值赢得顾客“芳心”
·“悦己”潮提升消费愉悦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