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五一”长假将至,为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推进“八闽阳光价格行动”,合力营造福建放心消费、放心旅游的价格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玩得开心、买得放心、游得舒心,4月19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发布节前价格倡议提醒,希望广大经营者积极响应,用“五心”呵护放心游,共同营造公开透明、守信然诺的节日价格环境。 秉持守法之心,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广大经营者要自觉遵守《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秉持公道之心,依法合理自主定价。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考量经营成本、市场供需和社会承受能力,确定公道合理的价格,不借旅游旺季之机坐地起价、跟风涨价、哄抬价格。 秉持真诚之心,明码标价公开透明。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目齐全、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提供服务,不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旅游景区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抵制“园中园”“票中票”。 秉持廉耻之心,守信然诺货真价实。以诚信经营为荣,以隐瞒欺骗为耻,切实履行价格承诺和服务承诺,不随意降低广告宣传承诺提供的商品质量或服务标准,不以低标高结、虚假折扣、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欺诈消费者。 秉持待客之心,热情周到质优价廉。着力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为顾客提供质优价美的商品和服务,尽力满足顾客诉求,共同营造稳价护游、放心消费的福建旅游环境。发生纠纷无法自行解决的,引导消费者拨打12315或12345电话,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解决问题、化解纠纷。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对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行为,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