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刺激汽车消费,拱墅区推出2024年第二轮汽车促消费补贴。补贴总额1000万元,先到先得,领完为止。具体细则如下: 政策内容 政策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4月30日 补贴总额 1000万元(用完即止) 补贴标准 消费者(个人)购买新能源小汽车和符合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燃油(含油电混合)小客车(含二手车)。享受分档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1)购车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下同)3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6000元; (2)购车价格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补贴4000元; (3)购车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2000元。 申报材料 消费者居民身份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公证翻译本)等有效证件; 消费者购车协议(合同)、购车发票以及车辆行驶证。其中购车发票日期必须在政策执行期内。上牌时间须在政策结束后一个月内(5月31日前); 消费者本人的银行储蓄卡。 申报流程 消费者补贴由所购买车辆的汽车经销企业负责帮助通过“亲清在线”平台进行申领。 消费者在政策内购车后,将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购车协议(合同)、发票号、车架号、购车金额、开票日期等信息提交给汽车经销企业,由汽车经销企业上传至“亲清在线”平台进行申报; 消费者完成上牌后,将车牌号、行驶证等其他信息交由汽车经销企业补充上报至“亲清在线”平台。未在政策结束后一个月内补充完整信息、上传资料的将自动取消资格; 待补贴审核工作全部完成,统一兑付补贴资金,直接打入审核通过的消费者银行账户。 相关要求 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银行账户户名以及机动车行驶证均须属于同一人; 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每台销售车辆仅能享受1次消费补贴; 申请人、汽车经销企业须如实提供信息,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汽车经销企业应向消费者如实介绍本政策相关情况,并准确填报信息,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若因汽车销售企业自身工作失误导致的矛盾纠纷,其责任由汽车销售企业自行承担。 具体参与企业名单 请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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