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今年以来,山东省莘县市场监管局深化落实信用监管各项利好措施,认真总结信用监管工作经验,探索推行信用监管“4+1”工作新模式,着力构建“归集精准、分类清晰、监管高效、修复快捷”的高标准信用服务体系,提升信用监管质量和效能,助力全县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莘县市场监管局通过信用监管“4+1”模式,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的维护和运行创造了良好的内外环境,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信息归集+信用”。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做到“应归集、尽归集”,全部归集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截至目前已归集行政处罚381条、抽查检查信息1724条,全面客观地反映经营主体的经营状态,让无形的信用“显形”。 “分级分类+信用”。全面实施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做到分级监管、分类监管、有效监管、公正监管。推进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对信用风险低的经营主体“无事不扰”,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实施全覆盖抽查,对其他信用风险的企业按照风险等级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发挥信用风险分类促进精准监管的作用,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常态化。 “联合惩戒+信用”。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组织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通过重点排查一批线索、集中查处一批案件、强力惩戒一批失信主体,构建“一次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曝光失信违法经营主体15家,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推送实施联合惩戒,督促经营主体改善服务行为,依法依规诚信守法经营。 “便捷修复+信用”。采用“线上+线下”双向受理模式,通过电话提醒、上门指导等方式引导失信经营主体修复自身信用。在线下,主动指导经营主体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实现“一次性”信用修复;在线上,通过“信用信息修复”模块,实现申请、受理、审批等环节全流程网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累计指导2049家经营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状态)、29家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