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收到一批个人信息,我们就安排客服人员给宝妈、宝爸打电话推销,表示可以上门给他们免费拍摄三张宝宝照片,后续如果需要底片则需要购买摄影套餐,以此来拉动业务……” 昨天上午,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诉李某、某摄影公司、某创意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判令三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297332元。上述公益损害赔偿金将用于个人信息保护或者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公益事项。 记者从庭审中了解到,被告人李某在2020年下半年至2022年2月期间,通过非法渠道购入山东、浙江、安徽等地新生儿信息3万余条,信息包括新生儿父母姓名、出生日期、联系电话以及出生医院。 “我就在大众点评、美团上找当地的儿童摄影机构,然后卖给他们。”李某在庭上自述。 据悉,2021年6月至2022年2月期间,杭州某摄影有限公司为拓展公司业务,陆续多次向李某购买新生儿信息5999条,花费20万余元。 而杭州某创意有限公司则是与李某达成协议,该公司利用李某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招揽生意,产生的业绩与李某按比例分成,2021年3月至2021年10月期间,李某给该公司提供个人信息1万余条,收到订单分成97332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的新生儿个人信息包含出生日期、性别、父母姓名及联系方式等,足以识别到特定的新生儿及其父母,属于《民法典》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 三名被告以牟利为目的,在未取得个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买卖、使用特定人群的相关个人信息,不仅有损相关主体的公民个人信息权益,扰乱新生儿及其父母的生活安宁,还侵害了公共信息安全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故三名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此外,被告人李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于去年12月被萧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