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食品非法添加、保健品虚假宣传、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等 前不久,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原料生产食品,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自2022年6月7日至2023年7月18日,购入涉案焦糖色食品添加剂189桶,在冷冻米面制品生产中用于着色,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焦糖色不得添加在冷冻米面制品中。此外,自2023年6月27日起,当事人使用部分过期糯米加工制作冷冻米面制品。截至案发,当事人共使用焦糖色161桶,糯米粉117袋,违法货值金额9.01万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最近,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作出没收相关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并处罚款27.04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浙江市场监管发布“铁拳”“执法亮剑护民”第四批典型案例,以上就是其中之一。 电动自行车以旧充新 被罚没134.87万元 电动自行车作为日常出行代步工具,质量安全尤为重要。但是一些厂家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旧充新,导致电动自行车性能差,故障多,配件易老化,不仅增加了使用成本,还会存在安全隐患。 去年10月27日,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生产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正在使用旧电机、旧减震器等旧配件生产电动自行车,予以立案。 经查明,当事人使用旧配件和新配件组合生产电动自行车1546辆,其中销售给某使用单位1464辆,另外82辆被查封。案发后,已销售的1464辆电动自行车已全部召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今年6月5日,台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公司生产销售以次充好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电动自行车、罚没134.87万元的行政处罚。 “国家863科技攻关科研成果”“寿年宁免疫胶囊 唯一含有超级免疫球蛋白”“增强免疫力抗病毒抗疾病益寿延年”,2023年12月初,当事人从湖北某医药有限公司购入“寿年宁”牌“希递康免疫胶囊”进行销售,并按宣传资料册内以上内容对保健品进行宣传,经查明,当事人无法提供宣传的相关依据。至案发时止,当事人共计售出91盒,违法经营额4.53万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5月8日,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吴兴某食品商行对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开展 “铁拳”“执法亮剑护民”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助企发展、保障民生安全,部署开展“铁拳”“执法亮剑护民”专项行动。6月20日,发布“铁拳”“执法亮剑护民”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剑指食品非法添加、保健品虚假宣传、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质量不合格、医疗价费违法、未经备案销售美容美发预付卡、电子计价秤作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殡葬服务价费违法等乱象,如“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吴兴某食品商行对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海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海宁市某食品店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三门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三门县某卫生院违反物价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缙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袁某某违规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且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管局对金某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作弊功能等违法行为”“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宁波奉化某礼仪服务中心违反物价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等,深度剖析案件危害,震慑违法行为,提升执法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