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万晓东)近日,北京嘉乐会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乐会)因存在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以及合同模板中存在利用格式条款减轻当事人自身责任的情形,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6万元。 行政处罚相关信息显示,嘉乐会主要从事家政服务业经营活动,经营模式主要为通过家政经纪人为客户介绍育儿嫂、月嫂等阿姨,为阿姨寻找合适的客户,从中获取佣金。当事人与家政经纪人签署劳动合同,与客户、阿姨签订三方服务合同。 自2020年7月开始,当事人在其官网、阿姨来了APP以及西瓜视频平台“阿姨来了”账号上,在不同时间段陆续宣传“更有覆盖全国的嘉乐会学校培训体系”“建立了遍布全国的阿姨培训体系”的内容。经核实,当事人并未建立遍布全国的培训体系。 2022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当事人在阿姨来了APP上宣传“嘉乐会学校……在北京、武汉、杭州等十多个城市设有分校”内容。经核实,当事人仅在北京、武汉有培训学校,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嘉乐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及武汉市洪山区嘉乐会职业培训学校,并未在十多个城市设有分校。 2020年7月至2024年3月15日,当事人在其官网上宣传“公司提供岗前360°、24小时模拟上岗培训”等内容;2022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在阿姨来了APP上对“育儿嫂”宣传“24小时360°岗前培训”等内容。经核实,当事人并未对所有的育儿嫂进行24小时岗前培训。 2022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当事人在阿姨来了APP上对“育儿嫂”宣传“服务保障 三证上岗、五证护航 上岗必备身份证、健康证、育婴师证、营养师证、保健与护理师证保驾护航”等内容,对“月嫂”宣传“服务保障 三证上岗、五证护航 上岗必备身份证、健康证、母婴护理证、催乳师证、育婴师证、小儿推拿师证、营养师证、保健与护理师证保驾护航”等内容。经核实,当事人处的育儿嫂、月嫂未持有全部的上述证书。 另外,当事人在2020年内使用合同模板(2020年)与客户、阿姨签订三方服务合同,2020年内共签订162份合同,合同履行时间最晚持续至2023年12月16日。上述合同模板中规定“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丙方过失给甲方带来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乙方承担法庭判定的连带责任,赔偿额度不超过乙方本次签约居间服务费的5倍,乙方在保险理赔及丙方已承担的额度内免除法律责任”,当事人即合同中规定的“乙方”。上述内容存在利用格式条款减轻当事人自身责任的情形。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嘉乐会发布的上述宣传存在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情形,违反了《反不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