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杭州发布了2024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涉及市场监管部门、“双减”专班、公安部门、卫健 部门等多部门介入的多起典型案例,本报联合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设“消费一点通·案例解码”专栏。本期为大家带来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的教育培训、青少年消费、假冒服装三起案例进行解读。 艺术培训公司闭店 涉及金额4874.87万元 相关部门介入妥善处置 【案情简介】 某知名艺术培训公司因资金问题突然闭店,杭州地区旗下多家门店受到波及,涉及学员5000多人,未消课时费约4874.87万元。 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及时下发风险提醒函,明确工作重点,共召开5次工作处置协调会研究处置方案,调查欠薪情况及预收费的资金流向。同时,要求各区落实责任,设立接待点,积极联系其他优质培训机构,制定转课方案,有序推进处置工作。截至目前,杭州市文广旅游局共组织117家机构参与转消课,其中一家原地复课,大部分家长对后续处置情况满意。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二条之规定,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30日告知消费者,消费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有权要求经营者继续履行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义务,或者要求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 11岁孩子花费3300元买卡片 临平区消保委调解终获退款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朱女士投诉称,其11岁孩子在学校附近商铺花费3300元购买玩具卡片。商家未对大额消费进行劝阻。朱女士要求全额退款,与商家协商未果:投诉至临平区消保委。 接诉后,临平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联系朱女士和商铺负责人进行核实与调解。朱女士认为商家应劝导未成年人不应购买高价卡片,而商铺负责人称孩子表示要用压岁钱并得到了家人同意。工作人员认为商家未尽到应有的劝导责任,但家长也未及时关注孩子的消费。最终,经耐心调解,商家同意退款2000元,朱女士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须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才能有效。本案中,未成年人的大额消费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商家应确保未成年人购买高价商品时获家长同意,避免承担退货退款的风险。同时,家长应增强对孩子消费行为的监护,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假冒品牌童装被查处 涉案金额超千万元 【案情简介】 2023年起,刘某、李某等人在山东青岛开设服装工厂,长期生产、销售假冒某些杭州品牌童装,并通过王某、张某等7人发展下家,在全国各地通过各电商和直播平台销售,销售数额巨大,传播范围广泛,给杭商品牌童装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提供的线索,市、区两级公安环食药部门成立专案组进行经营研判。2024年4月至今,经过多次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7人,现场查扣各类假冒品牌童装1万余件,商标3万余个,涉案价值1200余万元。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本案中,刘某、李某等人长期生产、销售假冒杭州品牌童装,以假充真,欺骗消费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严重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商标权,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案金额达1200余万元,刘某、李某与王某、张某等7人销售网络组织者构成共同犯罪,亦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