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孟刚)4月26日,青海春天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成都听花盛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听花盛世)收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告知书》,称听花盛世在经营场所违法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拟对其罚款180万元。 在今年的央视“3•15”晚会上,听花酒违规声称功能的问题被曝光。事件发生后,四川、北京等地的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展开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因听花盛世在经营场所销售听花酒过程中,存在将听花酒功效中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和未经核实的用户评价用于宣传,作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且情节严重,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听花盛世停止违法宣传行为,并拟对其处罚款180万元。 青海春天称,公司及子公司听花盛世对此诚恳接受。公司及各子公司、各听花酒经销商将认真汲取教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守法意识、规范销售人员的言行,杜绝这种宣传行为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