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孟刚)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5月16日,贵州老科酒业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8月14日注册成立。2024年4月3日,当事人通过抖音账号“贵州科比酒业”前后发布了“科8 科24(礼盒的双支装)、科20”等产品的7个宣传广告,其中,“科8 科24(礼盒的双支装)、科20”酒瓶身为篮球球衣样式。在视频广告中当事人使用“科比酱酒”“曼巴精神”“致敬传奇,青春永不谢幕”等文字,并在宣传广告中擅自使用世界著名篮球明星“科比•比恩•布莱恩特•考克斯”的“你见过洛杉矶凌晨4点的街景吗?”“肯定有人要赢,那个人为什么不能是我?”等名言。 据报道,此前,上述公司因推出“科比酱酒”引发舆论关注,被网友质疑“碰瓷”篮球明星科比。天眼查APP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于永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由于永洋、于海洋分别持股99%、1%。不久前,该公司已由贵州科比酒业有限公司改名为贵州老科酒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