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万晓东)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处罚信息,北京绿星小绿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绿人公司)因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于5月27日被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罚款6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8日,小绿人公司在居民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业务期间,在部分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存在超出政府定价收取充电电费的情况,违反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纳入‘居民生活用电’类别,执行政府定价,按照‘本市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水平执行,本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规定。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对小绿人公司作出责令立即改正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