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孟刚)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近日,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雪制药)因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板蓝根颗粒,被广东省药品监管局罚款1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2万元。 处罚详情显示,当事人委托广东宝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板蓝根颗粒(批号:2204201)经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初检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复验,“【鉴别】液相色谱 鸟苷”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相关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资料图片 天眼查经营信息显示,香雪制药成立于1986年4月,于2010年12月上市,主营现代中药及中药饮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等业务,其注册资本约6.6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王永辉,由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罗岗自来水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 记者梳理发现,香雪制药旗下公司还多次因违法宣传被处罚。2022年5月,香雪制药子公司广东九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宣传果味饮品“丰胸”被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处罚。此外,2021年年底,香雪制药孙公司广东香雪医药有限公司因宣称旗下凉茶产品能预防新冠,被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罚款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