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万晓东)近日,北京贝卓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卓伦教育)因存在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和虚报注册资本的情形,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 经查,贝卓伦教育于2015年3月25日取得公司注册登记,但向登记机关提交的公司注销登记资料中《北京贝卓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北京贝卓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举报人的签名,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与举报人提供的样本签名字迹均不是同一人所写。 原北京贝卓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执行董事、总经理袁义朝于2023年8月4日到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接受调查询问,其称当时为了注销公司,委托了中介办理注销登记,使用了伪造的《北京贝卓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北京贝卓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举报人签名。 今年1月12日,袁义朝表示,自己作为公司大股东想注销此公司,但恰好赶上疫情,为此并未与小股东开会商量此事,就要求公司会计委托中介注销了有关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原贝卓伦教育自然人股东、执行董事、总经理袁义朝是本案虚假登记的直接责任人。贝卓伦教育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和虚报注册资本,且其提交涉及股权转让、前置许可经营项目、身份证明等实质性虚假证明文件,并造成了危害后果。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公司违反了《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做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