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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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消费监督调查显示:研学旅行存七大问题
 
2024-06-24 08:53:10   杭州网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黄劼)6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研学旅行消费监督调查结果。调查结果显示,研学旅行经营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主要存在七大问题,包括经营者缺乏相应资质、强制收集与使用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与摄影资料、宣传内容与实际行程不符、退改产品收取高额违约金等。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推进,素质教育市场需求日益旺盛,研学旅行呈现出如火如荼的发展态势。研学旅行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市场乱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研学旅行消费纠纷,促进研学旅行健康发展,激发消费活力,从2024年3月开始,深圳市消委会联合福田区消委会对研学旅行的消费监督工作进行调查。

消委会工作人员结合前期调查结果,组织专业律师团队对调查情况及格式条款进行分析,对其中可能涉嫌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进行法律评议,发现研学旅行经营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主要存在7个问题:

经营者资质参差不齐。研学旅行产品与传统旅行产品不同,其以体验式教育和研究性学习为主要形式,内容重在“研”和“学”。目前,存在部分经营者资质不全,安排的随队人员缺乏相应资质能力,导致部分研学旅行产品中出现“游而不学”以及研学体验质价不符的情况。律师认为,在研学旅行服务履行时,承办方未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服务质量的行为,涉嫌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

退改产品收取高额违约金。部分经营者退改政策设置类似“全款40%、60%、100%的违约金”,该行为明显属于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情形。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排除了消费者在合理时间内退款或改期的合法权益,加重了消费者的消费成本,涉嫌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通过格式条款单方获得消费者的肖像权。部分经营者存在通过格式条款以消费者默示同意的方式,取得包含消费者肖像在内的研学旅行摄影资料,用于商业宣传的行为,涉嫌违反《民法典》有关规定。研学旅行经营者使用消费者肖像和声音的影像或录音作品,应取得消费者的明确授权。如果仅通过格式条款的方式规定经营者有权使用消费者肖像、声音等,涉嫌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免除消费者的权利,涉嫌无效,侵犯了消费者的肖像权。

研学旅行产品宣传内容与实际行程不符。部分经营者存在研学旅行产品的宣传内容与实际行程不符的问题,根据《广告法》《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宣传的内容不真实、不全面,可能使消费者作出错误的消费决策,使其购买研学产品的目的落空,涉嫌构成虚假宣传及广告欺诈。

设置单方免责条款。部分经营者存在类似“乙方概不承担责任”的格式条款,在宣传内容或者合同中明确免除了其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该条款涉嫌属于经营者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因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无效。

不必要、不合理收集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部分经营者要求消费者先提交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身高、体重和就读学校等个人隐私信息,之后才能购买研学产品,买完产品后经营者才提供正式的服务合同。如果消费者不与经营者订立合同,其个人隐私信息也已被经营者获取。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收集信息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的,应限于签订、履行合同所必需,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经营者在签署正式合同前,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不具有合理性、必要性,涉嫌侵犯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

单方享有最终解释权。部分经营者存在类似“单方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格式条款,意味着一旦经营者与消费者对其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应以经营者的单方解释为准,此条款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单方规定其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的行为属于明令禁止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也明文规定,格式条款中不得含有“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的内容。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圳市消委会将持续开展消费监督工作,促进整改,从源头上减少研学旅行消费纠纷,促进研学旅行健康发展,激发消费活力。

消费提示:

通过正规渠道选择研学机构

谨慎选择研学机构。消费者在报名前,应注意查看研学机构是否取得由文旅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通过正规渠道选择研学机构,对微信群发布的研学活动要提高警惕。消费者对研学机构的资质进行确认后,建议选择信誉好、口碑高、规模大的研学机构。

警惕虚假宣传。“参观清北学府、零距离接触名师、开阔眼界与格局、培养孩子世界观”……研学宣传名目繁多,消费者在购买时要警惕虚假宣传。消费前建议查看经营者评分和商品评价,询问研学老师的资质和具体活动内容,避免掉入“伪研学游”陷阱。

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消费者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确认合同相对方;要注意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是否写明研学线路、费用明细、日程安排、退费程序、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合同内容是否清晰明确;要注意查看是否存在霸王条款;要注意将商家的口头承诺书面写入合同条款中。

科学理性消费。研学的目的在于育人,是将教育和学习向生活、社会和自然等领域拓展。家长应树立科学教育理念,结合孩子自身情况选择研学活动。

留存消费凭证。消费者签订合同后需要及时索要收据、发票或其他凭证,妥善保存好合同、交费凭证、微信聊天记录、宣传海报照片和现场活动视频等。在研学活动过程中发现虚假宣传等问题时,先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黄劼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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