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杨先生于3月21日在萧山区义桥镇江滨路的林泉书画院支付9000元购买了一年30节书法课。“我对基础课不太感兴趣,上了四节课后与商家协商调整上课内容,对方却让我退课。随后,对方当场转账给我6500元,表示已上的课程按照500元/节扣费,共扣除我5节课时费,我认为这不合理,课程是按照300元/节支付的,且我只上了4个课时,希望商家能够尽快将多扣除的1300元退还给我。”于是,杨先生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了此事。 消费者 商家多扣费不合理 消费者杨先生:当时我路过这家萧山区义桥镇江滨路的林泉书画院,因为我对书法十分感兴趣,也想要深入学习,进店咨询后我与商家约定第二天付钱。第二天,我到店付款,商家表示300元/节,一共30节课,需要在一年内上完,需要一次性付清。综合考虑后,当天我先支付了1000元,并上了一节课。我自带了纸和笔,但商家表示我的纸不合适,因此我又花20元在店里买了纸。 3月21日,我将剩下的8000元付清,商家给我开了一张收据,当天我上了第二节课。在上课过程中,我认为商家态度不好,但当时我没有提。接下来两周我都照常一周去上一次课,之后我再想约课,商家却以身体不舒服为由停课三周。 5月12日,我到店表示之前上的四节课,学的内容都很基础,希望能够更换教学方式。商家却表示可以为我退费,并当场转账给我6500元,当我问及扣款明细,对方表示按照500元/节收费,按此标准,商家扣除2500元是多扣了一节课的费用。我提出异议,商家却表示今天我到店就算上课了,因此也要收费。对此我不理解也并不认可,我希望商家能够退还我多收取的1300元。 商家 收费明细已提前说明 消费者收到钱后又改口认为扣费标准不合适 (记者通过网络平台搜索“林泉书画院”,联系到了相关负责人。) “林泉书画院”负责人:我日常教的基本上是小朋友的课程,因为杨先生年纪较大,其实一开始我们并不想接受他来上课,但他坚持想要学习。我明确提出学习书法需要较长的时间,至少需要上完一年30节课程,杨先生表示自己可以坚持。一开始他表示没有带够钱,希望能先上一节课,我的课程需要提前安排,因此我没有同意。但由于杨先生一直请求,我便提出先试上一节课,按我日常课程1000元/节收费,对方付费后当天上了一节课。 第二天杨先生支付剩余费用后便开始上课。由于消费者自学多年,而自学与教学还是有差距的,即使他自学也需要按照我们的教学节奏学习,我也很耐心地在教,但消费者认为课程内容没意思,想要更换上课内容。教学过程中,我也与杨先生发生过不少学习意见的分歧,因此我早就想要和他沟通退课的事宜。 5月12日杨先生本该来上课,我也已经备好课程,但他到店后又提出想要我教难度较大的其他内容,我表示学习要循序渐进,杨先生不能接受。于是我提出为他退课,我明确表示课程原价1000元/节,我愿意退让一步,按照500元/节计算。并且今天的课程我已经为杨先生备好,他也来店里了,因此这节课也要收取费用。当时杨先生表示同意,因此我扣除了2500元后现场退给他6500元,但他收款后却突然改口表示要按照300元/节扣费,并且不认可今天这节课也收费。我认为既然已经达成一致且退费了,他就不应该收款后反悔。 律师 公平起见应按照收费标准退费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事实上双方都已同意退费,但对于退费数额未能达成一致。双方各执一词,商家应举证证明与消费者约定一致按照500元/节退费,如若双方都没有相关证据,公平起见应按照收费时的标准来退费。同时,消费者在沟通退费当天并没有上课,商家不应扣除课时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