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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消费和旅游要注意哪些“霸王条款”
 
2024-11-12 08:57:46   杭州网

浙江专项整治新兴、热点领域“霸王条款”

在平台购买自助餐券商家规定下单后不支持退改、入住遇到物业断水断电概不负责,这些都属于霸王条款。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通报2024年浙江省消费合同格式条款治理情况,对新兴、热点领域的18条典型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予以公布,涉及医美、健身、家政等8个热点行业。本报将分期解读各类霸王条款,本期将以案例结合实际,解读平台消费类和旅游出行类相关消费中,要注意哪些“霸王条款”。

●平台消费类

1.入驻于某平台销售的某酒店自助晚餐券(该券使用有效期为一年,通过提前1-2天预约使用)中使用如下格式条款:下单成功后,商家不支持退改,敬请见谅。

点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条款中“不支持退改”,其实质是商家利用格式条款单方限制、排除了消费者的合同变更权、解除权,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督促该经营者在协议中修改“下单成功后,商家不支持退改”的表述。

2.某平台的《退款规定协议》(消费者在该平台下单需要同意该《退款规定协议》)中使用如下格式条款:下单时商品未带有“随心退”“到店随心退”标签:退款订单在使用有效期内收取20%违约金;若超过使用有效期半年以内收取30%违约金。

点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第五百八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平台对违约金的单方设置应当合理,总金额20%-30%的违约金比例标准可能较大地超出法定或合理的损失数额。该条款涉嫌不合理地加重消费者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督促该经营者在协议中修改设置的不合理违约金。

3.某平台与用户订立的《服务协议》中使用如下格式条款:您理解并接受,平台有权对认证用户使用本协议所提供的服务的行为,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价结果增减该认证用户使用服务的费用,或根据评价结果自行决定是否向用户提供服务。

点评意见: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第九条及《电子商务法》第五条、第十七条等也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上述条款中自行评估并根据评价结果增减服务费用及自行决定是否向用户提供服务等约定,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进而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督促该经营者在协议中删除该条款。

●旅游出行类

1.某平台的《民宿产品预订服务合同》(用户在该平台下单预约民宿需要同意该《民宿产品预订服务合同》)中使用如下格式条款:因民宿产品的特殊性,如因物业断水、断电或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机构原因导致上述基础设施无法使用导致不能履行或完全履行已生效订单约定内容的亦属于双方不可预见及无法解决的情况,属于住宿服务纠纷,不适用本预订服务合同,您同意免除本公司责任。

点评意见: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断水断电不一定属于不可抗力,例如已提前知晓但未及时告知的情况下经营者就存在过错。平台方亦应尽到审核义务或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上述条款属于常见的单方扩大了不可抗力的范围,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督促该经营者在协议中删除该条款。

2.某平台在销售机票酒店门票的《免责说明》(消费者在该平台下单需要同意该《免责说明》)中使用如下格式条款:因解释本免责声明以及用户通过本平台预订任何产品而导致的争议,将同意接受上海市**区人民法院的管辖。

点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上述管辖条款为网络平台单方制定,选择的管辖法院为经营者所在地,并非与消费者协商确定,且实质性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加重消费者维权成本。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督促该经营者对管辖条款作出更为公平的约定。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市闻 记者 汪晓筠 制图 裘昀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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