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11月15日至16日,第六届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执法协作会议在浙江省宁波市举行。市场监管总局及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开展深度交流,旨在进一步加强执法联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服务保障区域高质量发展。 会议现场,沪苏浙皖4地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协作框架协议》。该协议在原有的《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联动执法实施办法》基础上,结合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对协作目的、范围、原则、日常制度、执法重点、服务支撑等方面作出针对性规定和要求,推动形成长三角地区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合力,打造长三角一体化执法协作新品牌。 此外,会议还发布了2024年度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联动执法典型案例,以及首批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执法人才库入库人员名单。4地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汇报演示典型案例,并进行以“小案重罚”为主题的执法联动沙龙。 据介绍,今年以来,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探索推行“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服务型执法模式,聚焦经营主体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部署开展“利刃”“铁拳”“执法亮剑护民”等系列执法行动。全市共查处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广告等领域违法案件9773件,其中大要案2140件,移送公安机关72件,30个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通过长三角地区执法协作机制,外调办理涉长三角地区侵权假冒案件59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