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张永康 记者吴采平)6月15日,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湖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2023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方案部署要求,聚焦民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商标侵权和伪劣化肥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违法案件。 情趣用品店卖壮阳食品案。2023年1月3日,湖北省荆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违法线索联合公安机关对吴某经营的成人情趣用品店进行突击检查,依法扣押“强根法拉利”“虫草强肾王”“德国黑金刚”等宣称壮阳功效的食品28种191盒。经抽样检验,其中24种涉案食品检出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西地那非,而当事人不能提供案涉食品合法来源。2月14日,荆门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吴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用低价白酒灌装茅台、五粮液案。2023年1月5日,湖北省襄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举报,依法对赵某生产加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一辆面包车用棉布将车内遮挡,车内装有标称茅台、五粮液等品牌的白酒,经商标所有权人鉴定为侵权商品。经查,当事人自2021年5月以来,从当地购买价格低廉的绵竹大曲、枝江等白酒,同时从外地购进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白云边等系列白酒包装、假冒商标,在自己家中组织赵某、王某等人利用低价白酒灌装成高档白酒,并将涉嫌侵权白酒对外销售。3月9日,襄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赵某制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生产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化肥案。2023年3月10日,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专项行动部署安排,依法对当事人李某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取得营业执照情况下,生产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品1800袋(45吨),并以950元/吨价格销售涉案产品44.5吨,销售金额为42275元,获利8900元。剩余包装袋3200条尚未使用、涉案产品0.5吨(20袋)尚未售出。4月26日,公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李某生产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氨基酸氮肥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肥料20袋、没收违法所得8900元、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查处施得丰化工公司销售不合格化肥案。2023年1月20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专项行动部署安排,依法对湖北施得丰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通过委托加工形式,购进批号为“2021-8-9”的“葆丰达”牌复合肥料60袋对外销售。经检验,上述批次化肥为不合格产品。3月2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湖北施得丰化工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化肥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0元、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查处恩施嘉美娜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使用劣药和过期及无中文标识的医疗器械案。2022年11月24日,湖北省恩施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专项行动部署安排,联合对恩施嘉美娜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存放超过有效期、无任何标识的药品和过期、无中文标识的医疗器械。2023年3月20日,恩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使用劣药和过期及无中文标识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销售未经3C认证儿童玩具案。2022年6月22日,湖北省孝感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专项行动部署安排,依法对随州银泰新世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声光益智玩具、静态胶玩具等儿童玩具产品,分别于2021年12月1日和2021年1月25日被撤销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2023年2月8日,孝感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销售未经3C认证儿童玩具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