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杜鹃 姚蓉 记者李青山)近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颜先生的投诉,称其在某直播平台购买腰带,商家漏发货品,颜先生申请退货,商家签收后却拒绝退款,并拉黑了他的手机号码。白云区消委会接诉后,安排鹤龙分会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涉事主体地址实地核查。经核查,商家确有承诺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鹤龙分会的工作人员与商家沟通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同意为颜先生退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直播带货作为新型网络购物方式,应提供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本案中,商家签收后不退款,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白云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直播平台购买商品要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商家,不要轻信和点击来源不明的网址链接;不要轻信商家所谓的“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等宣传;第一时间保存好广告宣传、直播视频、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相关的证据,若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与广告宣传不符等问题,要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不成可申请平台介入,或者拨打12345热线投诉,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害还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