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聂国春)6月2日,贵州银保监局开出16张罚单,涉及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贵州分公司,以及14名高管,处罚金额合计349.5万元。华贵人寿近日回应称,公司已完成整改,将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强化内控合规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贵州银保监局开具的罚单显示,华贵人寿不仅涉及常见的“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违法违规事由,还涉及“妨碍依法监督检查”“部分投资管理人选聘未经董事会决策程序确定”“虚假列支财务事项”等在保险业较为少见的违法违规事由。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四条,《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华贵人寿被警告并处罚款201.5万元。 华贵人寿包括汪振武董事长在内的多名直接责任人同步受罚。其中,贺韦嘉作为华贵人寿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王海兵作为华贵人寿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其他9位高管也受到相应处罚,罚款金额在1—15万元不等。 此外,华贵人寿贵州分公司因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财务数据不真实、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实际履行高管职务,被罚款72万元。其中,徐洪超是上述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被撤销保险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警告并罚款6万元。另外两位高管被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1万元和2万元。 对于公司14名高管一同受罚,华贵人寿回应称,本次处罚为贵州银保监局于2021年6月对该公司进行的全面现场调查,涉及业务为该公司及贵州分公司在2019—2021年期间的业务。华贵人寿已完成全部处罚问题的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依法依规问责,并将于规定日期前缴清全部罚款。华贵人寿表示,本次处罚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保险合同客户权益。公司将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并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规定,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确保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华贵人寿成立于2017年2月,其第一大股东为茅台集团。数据显示,该公司2021年首次实现盈利,但去年又转为亏损。今年一季度,亏损仍在延续,净亏损数额为0.7亿元。在业务发展层面,该公司正在推出结合贵州康养优势的特色康养服务,作为华贵人寿“产品+服务”的延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