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外卖商家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3月1日起,外卖商家不安装“阳光厨房”或配送的食品不使用“外卖封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外卖商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配送的食品没有使用“外卖封签”,网约配送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阳光厨房”的安装和“外卖封签”的正确使用,自2月17日起,浙江市场监管部门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集中攻坚行动,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月底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媒体宣传、发放告知书、上门宣导等方式加大“阳光厨房”、“外卖封签”政策解读的宣传力度,督导外卖商家对照《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进行自查自改,完成“阳光厨房”安装和使用“外卖封签”。 第二阶段,3月1日至3月底,全省统一开展“阳光厨房”“外卖封签”等专项执法行动,对不安装“阳光厨房”和使用“外卖封签”的外卖商家开展集中治理,对立案查处的外卖商家统一对外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4月1至4月底,市场监管部门对外卖商家“阳光厨房”建设和“外卖封签”使用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和“回头看”,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