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
消费警示
寒假期间培训如何避坑? 市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
 
2022-01-07 08:41:23   杭州网

每日商报讯 随着学期期末临近,学生的寒假即将到来,针对校外培训服务,最近,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外发布以下消费警示。

特殊时期,送孩子参与“黑机构”或个人培训可能存在人身财产无保障、培训质量堪忧、影响疫情防控等风险隐患。一个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家庭的影响。家长要摒弃非理性的教育理念、功利性的消费心态,履行好作为父母的教育引导责任,家校携手共同为孩子成长助力。

如确有文化、体育、艺术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需求,建议家长理性选择具有资质、信誉良好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仔细核对培训机构的培训类别与范围,谨防“李鬼”。同时家长可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上查询培训机构的相关信息,防止培训机构“新瓶装旧酒”。

随着“双减”政策的落地,有的培训由线下转线上,学科内容有所调整,培训地点发生变动,个别培训机构直接暂停授课,对于已签署的培训合同,消费者可与经营者进行协商,变更合同履行方式,重新确定合同约定内容;也可与之协商解除合同;协商不成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免除当事人责任。

新签订合同的,消费者应注意对培训时间、地点、师资、授课人数与形式、课时单价、数量、总价,计费规则、优惠额度,缴费与扣费方式、退费情形、违约责任等内容认真核对逐一明确。

在缴纳费用前,消费者要详细了解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的所有收费项目,缴费后记得索要正规发票,保留好培训合同和缴费凭据。对超出公示范围、一次性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收费,要拒绝支付以避免风险。

若出现商家有停课不退费、不兑现承诺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应按合同约定条款先与商家协商,如协商不成,可直接向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等有关单位投诉,依法维护自身消费权益。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刘丽芳 记者 汪晓筠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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