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12月13日,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处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推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湖北省范围内开展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督促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持续保持硬件设施设备和软件管理水平达到现行有效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食品加工制作和配送服务行为,提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订餐单位食品安全。 方案明确整治范围为各类学校、幼儿园(含托幼机构)等订餐单位提供配餐服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整治内容包括严查持证经营情况,将依法严厉查处无证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严查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情况,是否实施“明厨亮灶”,实时监控系统是否涵盖了食品采购验收、切配加工、分装备餐、清洗消毒等环节,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与订餐单位之间,是否可以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等视频方式,公开接受用订餐单位和用餐者监督;严查人员健康管理情况;严查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清洗消毒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严查加工制作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操作人员穿戴衣帽是否整洁,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岗位的人员是否佩戴口罩和手套等;严查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查餐饮食品配送管理情况,核查餐饮食品配送车辆是否为专用的封闭式车辆,是否设置有温度控制设备,以确保配送食品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和运输;车辆运输前是否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装卸过程中是否有防止食品污染的卫生措施。 方案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推进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为抓手,强化社会监督,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强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自律行为,促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诚信经营、规范操作、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提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配送单位量化分级评定管理,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监督检查与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依法严厉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案件查处情况,共同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