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周佳丽)因身体原因不得再下水游泳,申请转课却被商家拒绝,最近消费者宋女士因为这件事向与本报维权热线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投诉称,其此前在滨江区江陵路2028号星耀城龙格亲子游泳俱乐部为孩子报名了游泳培训课程,花费17080元,之后因孩子游泳后多次出现不良反应申请转课,遭到了商家拒绝。“医生也明确建议孩子不要再去游泳了,但商家却表示不能转让,只能暂时办理停卡。”对此宋女士表示无法接受,“之后我也不可能再让孩子去游泳了,希望商家能为我办理退费或者转课。” 消费者: 因身体原因申请转让 商家称只能停卡 消费者宋女士:我是在2018年为孩子报名的游泳培训课程,一共61个课时。之后的课程一直断断续续地在上,因我家孩子本身就极易过敏,此前在几次游泳课后,都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但起初我们并没有想到是游泳导致的。 1月13日,也就是最近一次游泳课程后,孩子得了肺炎,情况也较为严重,医生说我家孩子的体质并不适合游泳这项运动,并建议以后也不要再去游泳了。15日我就向商家申请了转卡,但对方直接就拒绝了我。 因为我的合同也找不到了,不知道当时合同上是如何约定的。商家表示目前只能为我办理停卡,但之后我也不会再放心让孩子去游泳了。目前,我还剩7节课,差不多2000元左右,希望商家能为我办理退课或者转卡。 商家: 合同约定无法退款或转课 可停卡直至孩子满8周岁 (根据宋女士提供的发票信息,该公司为“杭州先游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天眼查APP显示,该公司位于滨江区江陵路2028号星耀城1幢307室,目前为存续状态。记者拨打天眼查显示的电话,对方表示并非该公司相关负责人。) 龙格亲子游泳俱乐部工作人员:根据签订的合同显示,宋女士剩余的7节课是不允许转让的,而且已上课时超一半以上,也是不允许退费的。 目前,我们只能为宋女士办理延期停卡,宋女士的孩子在8周岁以前,都可以到我们这里学习游泳。 律师: 因身体原因无法上课 商家应当按比例退费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这个事例中,消费者由于身体原因无法继续上课,对于预付的课程费用,商家应当依据未上课时,按比例退还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商家称合同规定不得退费,其实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那么消费者可以主张该约定无效。 建议消费者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积极维权,这不仅为自己争得公平,也能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