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通讯员 赵文琼 见习记者 贾鑫茹)由于疫情突发,为确保防疫工作的实施,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规范了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明确进店流程。 在此规定下,来店的药店顾客和网订店送的快递人员都要进店扫码并且出示行程码,并向工作人员明确是否近期有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同时顾客及快递人员要测体温并且佩戴口罩,如果出现发热要及时就医就诊。健康码红码、黄码、橙码,行程码异常、或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出示核酸检测报告,并向居住地社区报告。如果出现不配合上述防疫要求的人员,会交由属地社区或当地警方处理。 药店要严格按照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停止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药品的通告》及其补充通知执行。药店员工(含临时上岗人员)也要注意自身的健康情况。上岗前,应先测量体温,查看健康码(或扫场所码)、行程码,均正常后,做好记录再上岗。在店期间必须全程正确配戴口罩,勤洗手,可每1小时流动水洗手一次,接触顾客后请及时用手部消毒剂消毒。店堂内每日也至少要进行两次消毒并做好记录。对有疫区接触史或确诊病人接触史的员工根据规定进行相应的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