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34.68元,明明我微信可以精确扫出来的,为什么未经我同意直接四舍五入收34.7元?”近日,浙江省温岭市消费者李女士拨打12345投诉当地一家超市的收费行为。 据介绍,李女士在温岭城西一超市购买了蔬菜、肉等生鲜商品,称重之后价格显示为34.68元,正当李女士准备微信扫码付款的时候,系统直接跳出需付34.70元,李女士不满该收费,和超市销售人员理论。对方只说“我们付款系统就是这样的”。 经温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介入调查,该超市于2020年下半年开始使用收银系统,该收银系统货币单位为“分”,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该超市只在经营生鲜、散装食品等商品才会涉及称重,从而产生“分”的货币金额。该超市对货币单位为“分”的交易结果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产生的获利无法统计。投诉当日,当事人已联系技术人员对其收银系统进行调整,不再采用四舍五入的收费方式。 该超市销售商品时,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其行为已违反《价格法》规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