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潘若莼 记者孟刚)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今后企业办照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登记机关将“现场秒批”。 据了解,《条例》是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将此前我国先后出台的多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规定进行归并整合,实现了不同市场主体在登记和备案事项、登记程序和规范、申请材料和文书等多方面登记规则的统一。 《条例》首次明确了登记机关进行形式审查,压缩了登记环节、精简了申请材料、优化了登记流程,进一步提高了登记效率。今后,企业主体变更可实现“现场秒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新设市场主体当场登记。同时,该条例优化了简易注销制度,缩短了个体工商户注销时长,在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时,无需个体自行公示,由登记机关将注销申请推送至有关部门,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并完善了撤销登记制度,增设了歇业制度。 《条例》还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确立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法律地位,强化了公示系统的公信力。通过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企业进行精准施策。做到诚信企业“放得开”,失信企业“管得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