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吴华 记者刘文新)“你经营部销售的‘龙刃粉丝’涉嫌假冒‘龙口粉丝’标识,请你配合调查。”近日,重庆市铜梁区一副食经营部涉嫌销售冒牌粉丝,被铜梁区市场监管局查获。 3月18日,铜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这家副食经营部执法检查时发现,其经销的“龙口粉丝”包装有点异样,经仔细辨认,原来是“龙刃粉丝”。“龙刃粉丝”和“龙口粉丝”的文字都呈竖式排列,“刃”字左侧的那一点极小,而勾笔画又和左侧的一撇离得很近,字体字形非常像个“口”字。若不仔细查看,很容易将“龙刃粉丝”误认为“龙口粉丝”。 执法人员认为该副食经营部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规定,立即依法将涉案的“龙刃粉丝”进行查扣,共10件72公斤,货值金额850元。 该副食经营部负责人陈某在接受调查时称,这批“龙刃粉丝”是2月26日从重庆江津区的一家食品公司购进的,当时他没有仔细查验,以为是“龙口粉丝”。他总共购进了38件(每件60小包),每件价格为66元,总货值2508元。直到3月18日被查处,已销售28件,还有10件没有销售出去。 记者看到,每件“龙刃粉丝”都用一个蛇皮袋装着,上面写有“正宗 承宜 特产 龙刃粉丝 规格:1x60 睢阳区优胜粉丝厂荣誉出品”字样。每小包背面标签则写有“品名:龙刃粉丝;配料:绿豆淀粉、小麦淀粉、生活饮用水、食用盐;制造商:商丘市睢阳区优胜粉丝厂,地址:商丘市睢阳区路河镇李汉楼村蔡庄”字样。上述“ 龙刃粉丝”字体字形均仿冒“龙口粉丝”字体字形。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正宗的“龙口粉丝”是山东省烟台市特产,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而被查处的“ 龙刃粉丝”产地为河南商丘,其字体字形仿冒“龙口粉丝”字体字形,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目前该案仍在查处之中,相关线索已移交至河南省商丘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