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讯(记者郑铁峰)梨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清明节即将到来,记者4月1日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保障节假日期间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近期,该局在浙江全省组织开展了清明节令食品专项抽检。抽检结果显示,节令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9.1%,总体质量安全状况良好。 据了解,本次专项抽检涉及清明节传统节令食品青团及当季热销食品春笋、茶叶等共229批次,检出合格样品227批次,发现2批次不合格,总体合格率为99.1%。其中,抽检青团154批次,重点检测样品中食品防腐剂、色素及微生物等指标,检出合格152批次,发现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98.7%。另外,抽检明前茶叶58批次、春笋17批次,重点检测产品中重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等指标,结果全部合格。 据了解,不合格情况主要包括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宁波)有限公司鄞州桑田路店销售的标称浙江隆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团脱氢乙酸超标;杭州杨家村农产品交易市场彭士春食品店销售的青团(黑芝麻)脱氢乙酸超标。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开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消费者如购买到上述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投诉。 另据介绍,青团最初为清明祭祖所用冷食,在江浙一带有着清明节食用青团的传统习俗。为迎合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市场上在售的青团产品可能会使用糕点中允许添加的脱氢乙酸等食品添加剂,但该情况属于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原则上,青团的“青”是天然的“艾青”或者“麦青”,不得使用人工色素染色。使用脱氢乙酸等人工合成食品添加剂的糕点类产品,其产品名称中不得叫“青团”或者“清明团”,以免误导消费者。 消费提示:不要购买过于鲜艳青团 针对青团食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 选择相关资质齐全的正规商超、农贸市场进行购买,购买时需仔细查看产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切勿因贪图便宜而购买信息不全、临期或过期的产品。 购买时要“察颜观色”,不购买颜色过于鲜艳或有异味的青团,如遇到颜色或气味异常的,可打开“浙里点检”小程序查看该产品抽检情况或提交抽检申请; 青团中糯米含量较高,质地黏腻,且通常高脂高糖,食用后不易消化,建议老人及肠胃病患者不宜多食;小孩则需在家长看护下食用,谨防噎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