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张弥 林莉莉 记者张文章)4月6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通报一起违法经营过期食品典型案例。厦门市思明区呷鸡呷饭小吃店因售卖过期“手撕鸡”,被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刘某禁业五年。 2021年6月,厦门市思明区筼筜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地处辖区湖滨三里的呷鸡呷饭小吃店进行核查,发现该小吃店备餐间冰箱内有22袋已超过保质期的盐焗鸡、骨香鸡心、佛跳墙等冷冻食品原料。经执法人员深入核查,该店后厨灶台炖锅内正在烹煮6只整鸡,灶台上方铁架贴着2张《外卖制作单》,垃圾桶内有丢弃的9个包装袋,袋内盐焗鸡、白切鸡等也均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刘某供述,2019年其从广东省云浮市先后购进65批次鲜熟鸡等多品类冷冻食品原料,在湖滨二里、湖滨三里、开禾路、金尚路等多个场所从事食品经营,并在同安区五显镇自建冻库用于贮存上述原料。2020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店铺陆续停业。2021年,其湖滨三里的小吃店恢复经营后,刘某不愿销毁之前囤积的冷冻食品原料,铤而走险将自建冻库内已超过保质期的鲜熟鸡等运至小吃店内,解冻加热并调味成“手撕鸡”等餐食,通过线上外卖及线下堂食同步销售。 执法人员通过调取外卖平台经营数据,结合供货厂家出库记录等证据对本案进行深入调查,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并吊销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刘某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目前,此案查获的过期冷冻食品原料已依法及时无害化销毁处置。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平时应及时清理库存,确保食材卫生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继续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