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深圳讯(记者黄劼)4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签订了《关于协同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协议》,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又侵害知识产权权利的特定类型纠纷,实行行政执法和行政调解先行介入程序,建立起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联动机制,同时构建起知识产权大保护、同保护、快保护的新格局。 近年来,深圳市法院和市场监管部门探索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行政确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衔接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有机统一,合力推动深圳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标杆城市,形成和巩固创新型城市地位。 去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今年3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5月1日起施行。深圳知识产权纠纷多发频发、增长迅猛,全市法院年均审结知识产权案件占全省1/3、全国1/10,去年审结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达2.1万件,迫切需要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畅通诉讼与非诉讼对接机制,为市场主体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更加多元、高效、便捷、低成本的途径,让市场主体不打官司也能解决纠纷。 该协议明确,法院立案庭将符合条件的特定类型的知识产权案件导入先行调解程序的同时,把案件资料移交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的执法机构深圳市场稽查局启动行政执法先行介入程序。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收到案件移送材料后准确查明被告身份和有效送达地址,通过“鸿蒙协同云平台”执法取证功能,依法提取与知识产权维权执法有关的电子证据,并进行线上证据推送。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可依法组织当事人开展调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理或调解成功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或申请司法确认。 该协议规定,协作双方将共同建立知识产权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根据司法和行政工作中获取的知识产权严重侵权情况,联合建立“知识产权领域失信黑名单”制度。在机制保障方面,协议规定双方设立年度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典型案例示范制度,通过信息通报和组建工作专班方式,每年定期召开全市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工作会议,共同推动解决专利、商标、反不正当竞争等司法与行政执法中的疑难法律问题,推动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标准的衔接。 在签约仪式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应杰说,协议签署双方要完善“共建”机制,秉持“共治”理念、坚守“共享”目标,通力协作,合力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共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努力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深圳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作出应有的贡献。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忠也表示,协议的签署是深圳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深圳市场监管部门将以协议签署为契机,继续健全完善以“鸿蒙协同云平台”为基础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程序前置的取证确证优势,为当事人提供便捷、多元的纠纷化解途径,以更高标准、在更高起点上助力深圳打造知识产权标杆城市。这次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强化深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深圳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营商环境高地、对外开放高地和创新活力高地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