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前印发的《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显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等次为A级,这是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继2016年荣获A级等次后连续五年获此殊荣。 2021年,黑龙江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全程监管,注重工作创新,推进社会共治。通过开展中小学“学生餐”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实施“一单四清”模式排查防控食品生产环节风险,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信息监管平台,打造“食安龙江”栏目,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举办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大学生竞赛、校园讲座等专项行动,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全年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保持了食品安全稳中向好形势。 2022年,黑龙江省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保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作为“国之大者”抓严抓实,坚持问题导向,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以开展“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年”活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进口冷链食品、校园食品、特殊食品等重点领域,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把生产、流通、消费每一个关口,实实在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切实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