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贾珺)为落实“着力强化反垄断”要求,提高平台经营者垄断风险识别、预警、防范的能力,深入宣贯《北京市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5月17日至18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150余家北京市平台企业开展反垄断合规线上培训。 据了解,参训平台企业涉及商品销售、信息资讯、出行、旅游、金融、生活、软件服务等众多领域,腾讯、阿里、抖音、百度、京东、滴滴、美团等头部平台企业的法务、业务负责人共计400余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了有关专家、学者和律师讲解反垄断理论和具体案例,对比介绍了欧盟、美国等域外平台反垄断实践,分别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算法滥用、经营者集中四个维度解读了《指引》中的重要条款,阐述了垄断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分析框架,对我国数字经济背景下反垄断领域的焦点问题——算法合谋、大数据杀熟、用户数据共享、平台封禁行为等进行了详细剖析。 算法技术对平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驱动作用,但现阶段算法技术在得到广泛应用的同时,也存在透明度低、可解释性差等问题。平台企业既可能以算法为手段实施传统的垄断行为,如算法合谋;也可能利用算法技术特性实施新型滥用行为,如大数据杀熟。此外,算法滥用还存在损害结果扩大等风险。本次培训建议平台企业增加行为透明度,注重保障消费者选择权,强化第三方评估和沟通机制。 平台企业在数据收集、传输过程中应当避免在不同平台内经营者之间传递信息,更不能主动帮助平台内经营者向其他经营者传递信息,因为这将可能被认定为组织或帮助平台内经营者形成合谋,平台企业据此可能成为轴幅协议中“轴心”,涉嫌构成横向垄断协议。同时,平台企业也应尽力避免对平台内企业在其他平台上从事经营活动的价格进行限制,如限制参加其他平台的促销活动,或要求维持本平台上的最优惠价格,因为这属于平台最惠国条款,涉嫌构成纵向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据介绍,此次培训有利于平台经营者进一步完善内部反垄断合规体制,帮助平台经营者提升竞争意识,倡导竞争文化,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