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准入条件 规范收费标准 实施多方监管 商报讯(记者 夏莹)日前,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遴选条件和程序。 引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为的是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减轻教师负担。 《指导意见》明确,遴选非学科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公益属性、双层遴选、动态管理等原则。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非学科机构主管部门分工负责,遴选非学科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区域“白名单”。学校可按照一定遴选程序,在区域“白名单”范围内进行二次遴选,选择培训项目进入校园,充实课后服务。 非学科机构属地主管部门须对“白名单”内的非学科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学校一般每学期组织1次非学科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质量评估,包括学校对非学科机构及项目的质量评估,学生、教师、家长等对非学科机构及项目的满意度测评,对恶意在学校招揽生源、扰乱学校招生、教学秩序的建立清退机制。 另外,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非学科机构人员必须具有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从业资格证或职业(专业) 能力证明,一般不超过学校课后服务参与人员总数的 50%。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收费,可纳入课后服务费范围统一收取,也可单独纳入代收费范围收取,但不得重复收费。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非学科机构或个人不得在合同规定之外收费,也不得委托家长代收费。 学校要将引进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收费标准、资金使用情况、投诉电话等公布,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相关行政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越权定价、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通过代收费获取差价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