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孩子的教育是家长的头等大事,各种补习班、兴趣班一个都不落下,交再多学费也心甘情愿。但就怕校外培训机构,巧立名目乱收费。对此,浙江已经出台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线上线下收费标准。对超出规定收费标准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作出处罚。不久前,根据消费者举报线索,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外语业余学校超过政府指导价规定的最高浮动幅度收取学费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超出政府指导价 多收取162名学员的学费81589.40元 根据浙江省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线上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规定,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线上学科类培训费基准价18元/课时/人次,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费基准价10人以下班型70元、10-35人班型55元,上浮幅度不超过10%,标准课程时长线上为30分钟,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当事人自1月1日起截至7月1日,该校在培班型10人以下共14个,10-35人共5个,根据政府指导价同类班型上浮幅度折算,线下校外学科类英语培训每课次110分钟时长的课程,10人以下班型每人每课次应收学费188.22元,10-35人班型每人每课次应收学费147.89元,该校实际收取学费时,未区分班型,一律按每人每课次收取210元,各班型每人每课次分别多收学费21.78元和62.11元。”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 以该校收取线下课程学费为例,黄同学所在班级(A班)全班总人数7人,每课次课程时长110分钟,按照10人以下班型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折算,该班级同学每人每课次应收学费188.22元,对照该班型每学期8课次的培训周期计算,该班级每人每学期应收学费1505.78元,当事人实际收取学费1680元,每人每学期多收学费174.22元;张某某同学所在班级(B班)全班总人数11人,每课次课程时长110分钟,按照10-35人班型政府指导价规定的浮动幅度折算,该班级同学每人每课次应收学费147.89元,对照该班型每学期12课次的培训周期计算,该班级同学每人每学期应收学费1774.67元,当事人实际收取学费2520元,每人每学期多收取学费745.33元。 线上每课次时长30分钟的课程,按照线上学科类政府指导价规定的浮动幅度折算,每人每课次应收学费19.8元,当事人实际收取学费57.27元,每人每课次多收取学费37.47元。 经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查明:该校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1日期间进行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学科类英语课程培训时,未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最高浮动幅度内收取学费,共超出政府指导价多收取了162名学员的学费81589.40元。 责令该校将多收费用如数退还 并行政处罚16317.88元 对此,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解读,根据浙江省《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378号)“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规定,当事人某外语业余学校的上述收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定的“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等。 根据已查明事实,该培训机构上述超过政府指导价规定的最高浮动幅度收取学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规定,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 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责令该校将多收的81589.40元费用如数退还给了学员家长,并作出罚款16317.88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