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为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形成全面覆盖、智能高效的消费纠纷“共享法庭”运行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8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浙江省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市场监管局大楼举行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启动仪式。温州市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的建立,标志着温州市已全面实现市、县两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全覆盖。 据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共享法庭的设立实现了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和人民法院在处理消费纠纷时的优势互补、组织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资源共享。利用大数据强化法治赋能,为消费纠纷投诉提供精准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持续深入推进消费者合法保护工作。 在目前消费纠纷越来越复杂,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逐渐增强的今天,共享法庭作为化解纠纷的新模式,以诉前消费调解、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多元解纷为主要职能,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群众消费纠纷争议诉讼需求和基层治理的需要,不断融入新的便利功能。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整合消保委的律师团、维权义工、行业专家等多元解纷力量,形成法院加市场监管,群众加专业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打通诉讼内和诉讼外的纠纷解决渠道,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真正实现消费纠纷化解于诉前、化解于基层。 据悉,温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以“一屏、一线、一终端”为标准配置,依托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现有硬件设施,集成整合“浙江消保在线”“浙江解纷码”等线上平台资源,将司法服务载体和触角向基层衍生,让消费者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启动仪式上,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丹表示,近年来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相关工作仍面临着不少问题和挑战,特别是制度机制保障、消费基础设施完善等消费环境改善方面还存在不足;重点领域消费侵权现象(如过度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预付式消费违约跑路、汽车产品质量缺陷、校外培训虚假宣传、“大数据杀熟”等)依然不容忽视。对于今后工作,王丹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推进放心消费“提质扩面”。对标“质量提升、氛围提优、档次提级”等要求,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温州”行动,全力争创放心消费示范城市。二要推动消费维权“提能增效”。聚焦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充分有效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各类手段,切实帮助群众解决消费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形成一批消费维权硬核成果。三要加快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加强与法院协同合作,用好用足“共享法庭”在线平台功能,推进消费纠纷线上指导调解、立案诉讼、释法说理等服务,有效构建政府、社会多元参与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体系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谢作幸副院长表示,启动温州市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既是推动落实温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力举措,也是法院职能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有效延伸,更是审判机关、市场监管机关合力护航温州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的有益实践。他希望,通过“共享法庭”建设,贡献更多的温州智慧、温州经验、温州样板。 启动仪式结束后,双方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前往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现场观摩首例通过“共享法庭”在线调解及司法确认过程的消费投诉。下一步,温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和各级消保委将用好“共享法庭”平台,构建安全和放心的社会消费环境,助力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