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质疑,要求退课款遭拒 商报讯 (见习记者 贾鑫茹) 消费者张先生在上城区杭海路森禾商务广场3楼的“杭州金诚健身有限公司”给孩子报名了45节游泳课程,“孩子上课后出现发烧的情况,而且教练离职也没有通知到我,我感觉商家很不负责任,我向商家提出退款却遭到拒绝。”张先生说,“我认为是商家的原因导致我退款,我要求商家退还剩余26节的课时费用。” 于是,消费者张先生向与本报维权热线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投诉了此事,希望商家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消费者 怀疑水质存在问题 教练离职未通知 消费者张先生:3月,我在“杭州金诚健身有限公司”支付5000元为孩子报名了45节游泳课程,目前剩余26节。 可是,在孩子上课后却经常出现发烧的情况,我还看到有其他家长反映游泳馆水质比较差。当时我就对孩子的上课环境有些顾虑。 8月初,我发现平时和教练约游泳课上课时间的群聊基本没人讲话,我感觉有些不对劲。于是,我询问了其他学员家长才得知,因教练离职我所在的群已经不使用了,已更换其他群约课。而我对此一无所知,没有任何工作人员与我对接过此事,我认为商家的管理机制存在问题。 于是,我带着孩子想到店看看情况。等我到店时却发现,店里的空调和灯都没有打开,感觉水质也不好。我对孩子的身体健康感到担忧,于是,我和馆内前台工作人员提出退费。前台工作人员提供了相关负责人电话,我联系负责人,对方却表示自己没有退款的权利。 我退款是因为游泳馆的水质有问题,并且商家在更换教练的情况下也没有及时与我沟通。我认为是商家的原因导致我想要退款,我要求商家将剩余26节课时费退还给我。 商家 水质检测无问题 教练已经调整 馆内负责人:张先生所购买的为周期课程,我们有签署过合同,是不退不换的。 7月,张先生确实有向我们反映过孩子游泳过后出现发烧的情况。我们从7月到8月底对水质进行过5次检查,相关检测也是全部合格。每天晚上10点闭馆之后,我们都会花费一个半小时清理泳池,从来没有接到过类似投诉,不可能存在张先生所说的水质问题。 对于,张先生所说的到馆后馆内情况,是因为我们的开馆时间为上午10点,可是,9点张先生在未与教练约课的情况下就来到馆内。因还未开业,所以我们的灯和空调都还未打开。 对于张先生所说的换群问题,当时教练离职时没有将群进行交接,而我们的学员数量又很多,导致我们可能确实出现疏忽,没有将张先生拉入新群。但张先生发现后也很快就加入新群,中间时间间隔也不过3天左右,并未耽误张先生预约课程。 现在张先生以此为由申请退款,我也无法立刻做决定。希望张先生最好当面来与我们沟通。 律师 商家应当按照未上课程比例退还相应费用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律师:消费者与健身机构之间成立了服务合同关系,而且是“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基于民法典规定,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费。商家应当按照未上课程比例退还相应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