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先行保障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 详情可扫描二维码 商报讯 (通讯员 市闻 记者 汪晓筠) 日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这是我省知识产权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法规,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年来,我省知识产权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综合发展指数稳居全国第一方阵。截至目前,浙江省有效专利数量达185万件(全国第三,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全国第四),注册商标397万件(全国第二、每百家企业注册商标拥有量全国第一),登记版权40.1万件,植物新品种957件,地理标志548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3012件。 《条例》紧扣浙江实际,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先行省,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宗旨,立足当下、面向未来,形成了一批具有鲜明浙江辨识度的制度安排,包括设立全国首个知识产权全门类政府奖、建立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等等。 据悉,《条例》既是贯彻落实上位法和衔接省级法规的需要,也是当前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堵点难点的破解之道,共七章五十五条,涉及数字治理、设立知识产权奖等15个特色制度。 “《条例》的出台,为整体谋划和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工作,解决知识产权门类多、管理和执法职能分散等问题提供了制度依据。”中国计量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冀瑜表示,“《条例》对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完善知识产权转化机制、建立数据相关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奖励知识产权创造等相关促进内容作了刚性规定,提出知识产权重点保护、行政裁决、简案快办等制度,以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破解知识产权保护举证难、周期长等问题,有助于打通知识产权全链条,以制度创新突破现实瓶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