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林益慧 记者顾艳伟)10月19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在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中先后立案查处5起涉无证经营、销售过期医疗器械、网络违规销售的违法案件,罚款4.3万元。 据介绍,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常见的一个品种就是美瞳,其与护理液同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不科学的佩戴以及使用到不规范的美瞳产品,易对消费者角膜造成不小的伤害。为规范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桂林市市场监管系统自9月1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未经注册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网络违法违规销售,以及无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质、超范围经营等行为,严肃查处相关案件,严查“美瞳”销售乱象。 10月17日,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召开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部署会。会后,该局组织6个城区的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眼镜商城、眼镜店、繁华街区、地下通道、购物商场、学校周边、美容美甲店开展拉网式排查。同日,桂林市其他县(市)市场监管部门也同步开展美瞳市场专项检查突击行动。行动中,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9家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隐形眼镜经营企业。 据介绍,自9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桂林市已累计检查102家各类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销售过期医疗器械、网络违规销售等违法行为5起,罚没款4.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