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郑铁峰)投诉人李女士于2022年10月12日,在浙江台州临海市杜桥镇环城南路的烤肉餐馆内就餐。就餐过程中,发现所点的生菜里有一条大虫子,当即向商家反映此事。商家了解后,表示愿意做出餐费打五折的赔偿,但由于商家在沟通过程中的态度不恰当,以及用词让李女士感觉不满意,随即要求消保委介入调查并进一步进行赔偿。 接到投诉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前往该餐馆内进行依法检查。据现场调查得知,10月12日晚,李女士在该餐馆内消费,并确实在其菜品上发现了一只菜虫。商家也承认确实存在食品安全相关的疏忽,并且当时也做出了想要的赔偿。针对后续李女士对其态度的不认可,后期也由其商家总部与李女士进行协商调解,商家愿意赔偿李女士1600元,李女士表示对此处理结果无异议。同时,消保委工作人员要求该餐馆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管理,务必将食材以及加工设备等清理干净,保障饮食安全。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本案中,商家提供给消费者的菜品中出现菜虫,充分说明了商家对于食材的清洗没有到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消费警示 如今,餐饮行业发展迅速,为多数人考虑在外就餐提供了便利。临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应当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卫生条件符合标准的餐饮店进行就餐,若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应当及时保存证据,并向商家以及有关部门反映。同时,餐饮店也应当注意做好店内环境、食材以及食品加工工具的卫生工作,保证场所清洁,食材安全卫生。此外还要注重对于消费者的服务态度,加强培训,提升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