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展示页面标着“限时一口价”,却没有写明促销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近日,浙江省温岭市一网店因该行为被处罚。 近日,有消费者向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投诉,反映其在一网店上购买的商品存在上述问题。接到投诉后,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松门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网店进行检查。经核查,该网店在对“中药材粉碎机”开展限时促销时确实未标明明确的促销时限。 执法人员表示,该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和《价格法》。根据规定,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 “我以为促销只要价格卖得低就好了,原来限时优惠不写时间也违法!”经执法人员普法教育后,该网店负责人表示会提升法律意识。 执法人员表示,鉴于当事产品成交数量较少,最终成交价格均未高于其宣传的“限时一口价”,不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同时该网店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认罚,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根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和《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该网店改正,并处以1200元罚款。 温岭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当前正值“双11”,线上线下各种促销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限时优惠”“跨店满减”“随机免单”等促销手段层出不穷,广大消费者要注意理性购物,多一分警惕,如果遇到消费纠纷,注意及时保存凭证,拨打12315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