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记者黄劼)广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州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具体措施》,旨在持续健全监管体系,推进监管创新,促进药品安全与产业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推进广州药品监管再上新台阶。 完善优化行政许可能力。据介绍,该措施从4方面提出14项改革举措。在提升药品监管执法专业能力方面,强调完善优化行政许可能力。压缩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时限,完善告知承诺制度,探索推广许可事项的非现场检查机制。优化完善药品进口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普通化妆品备案的技术核查机制和决策机制。推行许可备案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主要是要强化监管检查能力和提高稽查办案能力。监管机构要组织开展药品检查员培训,培养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相匹配的专业检查人员。完善基于信用风险的药品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检查任务合理抽选市、区监管部门和技术机构检查员开展联合检查。 各区市场监管或综合执法部门应完善内设科室(大队)与镇街监管所在药品稽查办案职责上的分工。在确保药品监管力度不减的基础上不断强化执法能力,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增强对违法产品的认定能力,提高案件移送成功率。 强化药品监管技术支撑建设。该措施明确,要提高检验检测能力。鼓励和支持药品质量研究、检验检测等重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及相关科技创新。对标国家药品检验机构A级标准,加强市药检所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积极参加国际及国内药品检验能力验证和比对,保持检验检测能力的国际水平,满足检验结果国际互认。整合现有分散的医疗器械检测资源,逐步形成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医疗器械技术支撑体系。 在提高药物警戒能力方面,该措施提出,完善药物警戒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相关机制及评价体系。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对药物滥用的监管处置,完善药品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监测处置机制,完善化妆品不良反应收集、分析评价及相应的风险管控机制。依法督促有关医疗机构加强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 完善药品监管体制机制。该措施强调,要提升监管队伍素质。科学优化调整药品监管人员数量,严把监管队伍入口关,优化年龄、专业结构,实现数量、质量“双提升”。优化培训体系,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重点加强一线药品监管人员业务培训。 在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管理建设方面,该措施提出要加强立法储备项目研究,积极推进市、区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制定颁布广州市药品监管有关地方性标准。完成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课题工作,积极参与药典和中药地方标准修订,积极参与化妆品国标、行标、技术规范及急需团体标准等制修订工作。 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和部门协同机制方面,市、区制定本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相应级别的演练。建立和完善市、区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环节应急保障机制,建立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市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同时,要提升“互联网+药品监管”应用服务水平。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按国家要求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全流程监测,优化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 加快产业服务与监管创新融合。该措施还明确提出,要推进大湾区药品监管创新。完善广州市与国家药监局药品、医疗器械大湾区分中心沟通交流机制,支持广州市黄埔区新药申报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建设优化广州市创新药物临床试验服务中心功能,鼓励港澳上市药品和医疗器械来穗产业化,继续深化与港澳政府、科研院校在药品质量标准和监管方面的研究与合作。 支持和服务生物医药发展。推动落实广州市医疗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加强生物医药检验技术平台建设,提升单抗类药物、重组类药物检验检测能力,拓展双特异性抗体药物、抗体偶联药物以及细胞治疗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 聚焦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大力支持中医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中药创新药开展临床试验及中医药真实世界研究,支持名优中成药质量标准提升,支持中药种植栽培技术研究。支持医疗机构开展院内中药制剂临床疗效及质量研究。 支持促进药品进口贸易。加强口岸药品监管队伍建设和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对口岸药检所再评估要求,建设“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口岸药检所。配合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指定医疗机构“港澳药械通”涉及产品的进口备案。 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广州市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建设“四个基地” 、打造“六个商圈”、抓住研发、检测、智造、品牌的 “四个关键”,构建化妆品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格局。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该措施的出台,有利于化解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方面面临的痛点、堵点和难点, 最终目的促进广州市药品安全与产业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用“绣花”功夫推进广州药品监管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