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将涌现越来越多的“百年老店” 每日商报讯 “原来的老板是我多年好友,他不想干了,我就打算替他接着干。原以为盘个店会很繁琐,什么都要重新办,没想到赶上好政策,税款结清,只要填张表、签个字就能直接变更,当场就拿到了新营业执照,真是太方便了!”前不久,临安区个体户经营者陈先生顺利拿到杭州临安懿善堂养生馆变更后的新营业执照,手续之简便让他意想不到。 陈先生所说的“好政策”,就是11月1日刚刚实施的《促进个体户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原来的登记要求,个体工商户无法办理经营者变更,只能先办理注销登记,再由新的经营者提交一整套新的登记材料重新申请设立登记,公章、税务、银行开户等都需重新办理,手续繁琐。而新颁布的《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涉及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 自新政实施以来,全市各区县(市)都已有个体户经营者前去办理经营者变更手续。11月17日,在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桐庐县原也文化创意工作室的经营者袁先生拿到了“热腾腾”的营业执照,兴奋之心溢于言表。这也是桐庐县颁发的首张“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营业执照。与陈先生不同的是,袁先生是事先通过网上申报变更,再去窗口领证。为经营者提供更便捷的网上变更办理渠道,也是此次新政的一大特点。 在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新的个人工商经营者不仅可以保留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号、成立日期等,相关行政许可也能得以延续。11月16日,萧山区完成了一家汽车装潢店的个体经营户登记,在办理时,审批分局主动了解申请人的实际需求,积极协调对接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的材料和流程以及交通运输部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变更的可操作性,以证照联办方式当场为该个体工商户办理完成营业执照变更、清税证明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变更。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条例》出台以前,“出兑”店铺、转让经营权的,除家庭成员之间的变更外,需要重新申请登记,即先注销原个体工商户,再申请设立新的个体工商户。很多个体工商户反映,自己经营多年的店铺,具有独特的字号和良好的商誉,取得了相关行政许可,因为原经营者不能继续经营,希望转让给他人。但是一旦注销,这些无形资产就将灭失,重新办理各种手续会增加大量成本。而《条例》出台以后,由原来“先注销、后设立”改为“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可以由个体工商户自主选择变更经营者,大大简化了“转让”办理手续,有效降低个体工商户行政成本,便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打造“百年老店”。不过,要提醒的是,在进行经营者变更时,双方应该将相关的债权债务进行约定,不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相关链接 办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提交清税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承诺书,以及变更后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因继承发生经营者变更的,仅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等继承证明材料。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已备案的家庭成员内部变更经营者的,仅提交变更后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办理变更登记,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