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12张共600元 满百元可抵用一张 2023年春节期间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申报工作将于今日9时开始,截至1月16日21时;异议处理申请于1月17日12时截止。 非浙江户籍(2022年12月31日为非浙江户籍,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承诺在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留杭,每人发放600元电子消费券,共12张,每张面额50元,消费每满100元抵用一张。 根据员工参保情况,申报通道分为用人单位申报、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人员个人申报。职工社保或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的参保人员,由用人单位通过PC端在“亲清在线”平台申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由个人通过手机端在浙里办App“亲清在线”应用申报。 经申报审核通过的留杭省外员工,在1月19日至2月5日期间,通过手机实名登录“支付宝”App,选择地区为“杭州市”,进入“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点击“600元消费抵扣券”领取。消费券可在1月21日至2月20日期间使用。 若个人在春节期间离杭,可通过“支付宝”“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点击“离杭退款”主动退还已核销金额。发起退还申请后,未使用的消费券直接作废。主动退款后离杭,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扫码查看 具体申报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