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王小月)沉寂了三年的演出市场终于热闹了起来。今年,线下演出市场逐步复苏,热门演唱会门票“一票难求”再次成为常态。 “一直在售票网站蹲守,结果刚开始发售就秒没。”大四学生栗子是周杰伦的粉丝,抢票失败后她一连发了几条朋友圈表达自己遗憾的心情。然而与此同时,摩天轮、票牛等票务平台却可以确保买到周杰伦演唱会门票,只是这些非授权平台的门票价格远远高于票面价格,一张甚至可以加价上千元。 摩天轮平台退款手续费高 时隔三年,周杰伦演唱会回归受到粉丝热捧。多名网友称,在购票网站刷新等了好久,连购票页面都没看到,再次刷新就显示售罄了。在票务平台大麦APP上,周杰伦太原站演唱会的想看人数是155.1万,海口站的想看人数是131.5万,呼和浩特站也有84.6万。 正规授权票务平台一票难求。但社交平台上却有不少倒手转卖门票的身影,一个个买了又因距离或其他非可抗因素去不了的“粉丝”坚称自己非“黄牛”,只有单张或两三张连座门票。 3月13日,周杰伦嘉年华2023世界巡回演唱会——太原站、呼和浩特站主办方发布公告,喊话摩天轮票务、票牛网、有票网等平台停止侵权。公告显示,主办方仅委托大麦、猫眼等六家单位(票务公司)进行票务销售,但目前在摩天轮、票牛等平台却出现了公开或隐匿兜售演唱会门票的情况,这些非授权门票价格远远高于票面价格,并做出两联号、三联号等位置承诺,牟取不当利益。 记者了解到,周杰伦演唱会门票的票价为500元到2000元,在其他非授权平台购买,需要加价几千元甚至上万元。山东消费者李先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2月2日,他在票牛APP购买了周杰伦演唱会呼和浩特站门票。VIP席位的票面价格为2000元,但票牛APP的实际售价为4964元,加价了近3000元。购买后一个多月过去了,订单状态依然显示“配票中”。 “我看到在授权平台购买呼和浩特站的演唱会门票需要实名认证,但在票牛平台没有这个要求。”李先生说,看到主办方发布的公告后,得知票牛不是授权平台,担心自己买的票是假的,于是要求退款。但让他郁闷的是:“第一天晚上没打通客服电话;次日依然没接通;第三天打通了,客服告诉我不能退款;第四天我打电话要求退款,客服协商说要扣10%手续费。我没有享受到任何服务,也没收到票,拒绝了这一方案,此后他们又协商说不允许退,扣10%手续费的方案对方也不答应了。” 一位来自西藏的消费者对记者说,她2月份在摩天轮票务平台购买了周杰伦演唱会门票,比票面金额加价1000多元。她还购买了加速包,但依然是待配票状态。“看到公告后,我担心门票的真实性,还了解到并不能全款退费,因为退款需要扣高额手续费。”她说。 无独有偶,记者在小红书上看到有不少人反映自己在摩天轮票务平台购买的周杰伦演唱会门票没有出票,想要退款需被收取手续费和服务费上千元。 江苏消费者张女士对记者说,1月30日,她在票牛APP购买了三张常州音乐节的电子门票,过了两个月也没出票,连验证码都没发给她。“我要求出票,他们却说音乐节开始前48小时出票。既然他们不能出票,我便要求退票,结果票牛客服说不能退票。”张女士说,后来经过不断投诉,卖票的商家同意全额退款,但票牛却要求收取15%手续费,承诺3—7个工作日退款,但依然没有按时到账。 在票牛APP购票无需实名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下载了大麦、猫眼APP,看到周杰伦演唱会太原站、呼和浩特站需要实名制购票。猫眼APP显示,每个订单可购买两张门票,一票一证,实名购票入场;大麦APP显示,每笔订单最多购买两张,每个账号最多购买两张,实名制观演。 而在摩天轮APP上,却显示最多可购买6张,有多张需求可以联系在线客服。 记者还在票牛APP上看到,购买周杰伦演唱会太原站、呼和浩特站的门票并不需要实名。李先生及多位消费者也告诉记者,其在票牛、摩天轮购票时没有被要求实名购票。 对此,记者询问票牛客服不实名购票是否会影响进场?客服称“如果实名认证的话,下单会有提示”,并保证不实名可以正常入场。 主办方明确规定禁止六家委托单位以外的票务公司售卖周杰伦演唱会门票,但《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票牛APP看到,现在依然可以购买太原站、呼和浩特站门票。因票价具有浮动性,3月30日,记者查看时,8月17日的呼和浩特站场次,票面2000元的VIP席位最高已售至3.36万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摩天轮票务平台已无法直接购买周杰伦演唱会太原站、呼和浩特站门票,页面设置了预约提醒按键,有票时会进行提醒。 蒋硕表示,票牛、摩天轮等互联网售票平台属于二级票务平台,在经营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平台责任,尽到审核义务。在主办方明确禁止委托单位以外的票务公司售卖门票的情况下,售票平台更应认真核实票务销售资质及授权,不得为售卖“黄牛票”提供便利。 专家观点: 不合理限制消费者退票涉嫌“霸王条款” 摩天轮、票牛票务公司或是待配票状态不允许消费者退票,或是退票要收取高额手续费。那么,这一规定是否合理? “演出票一般采用网络方式销售,而且在实践中通常无法像普通网络销售商品一样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时效性和有限性是演出票不同于一般商品的重要特征。”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蒋硕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加价购买的演出票,若长期处于待配售状态,则有别于直接销售的演出票,实际上属于预售票,不符合演出票“时效性”和“有限性”的特征,不应当限制消费者的退票权利。部分票务平台不合理地限制消费者的退票权利,涉嫌“霸王条款”。 他进一步解释说,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同样对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进行了限制,“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违规溢价票阻碍市场发展 高溢价演出门票话题已是老生常谈。2016年,王菲“幻乐一场”演唱会的“黄牛”事件曾引起热议。该演唱会号称在32秒内售罄万张门票。随后,“黄牛票”瞬间被炒到超过1万元,第一排中心位置甚至有人要价百万元,而票面价格仅1000元。 早在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颁布《演出票务服务与技术规范》,这是国内首个演出票务领域的行业标准,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牵头起草。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认为,对比近年电影行业走过的路径,电影产业得以迅猛发展,认证完备且全国统一、开放票务系统的助力不可小觑,市场信息数据化反哺行业的效应有目共睹。 一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黄牛”的大量恶劣行径,如与某些不良平台勾结囤票,甚至散布不实信息哄抬票价,如果不加以管理,必将严重扰乱正常票务市场运行。 蒋硕认为,从立法层面看,亟须完善与二级票务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倒卖“黄牛票”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和约束;同时,应对重点营业性演出门票销售探索实名制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演出票务经营活动的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除行政处罚外,可视情况将演出举办单位、票务经营单位、互联网销售平台列入文化市场警示名单或者黑名单予以信用警示或惩戒,从源头避免违规溢价票的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