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知名品牌汽车4S店设立售后招揽办公室,其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系统以手机短信形式邀约客户到店进行检测、保养等消费服务。2月,该4S店在无指标数据、检测数据作为支撑的情况下,虚构客户车辆电瓶使用情况不稳定的信息,多频次、无差别对客户发送手机短信诱导其来店检测、消费。截至案发,该店涉案虚假骚扰短信内容已发送11852条。 该4S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属“经营者对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的违法行为”,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以广告营销为主要内容的骚扰短信如恼人苍蝇,让人不胜其烦。这类短信不分白天黑夜,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今年以来,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铁腕亮剑2023”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立案查处2起骚扰短信违法广告案,固证骚扰短信14万余条。虚假骚扰短信案只是萧山处理的案件之一。 根据前期摸排线索,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对某汽车维修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员工(现场负责人)电脑中存放有涉及“客户姓名、联系电话、住址、车牌号”等信息的Excel表两份,另在当事人财务电脑发现有名称为“奇致短信”的短信平台发送系统及已编辑好手机号码的文本文档一份,截至案发,该店已发送骚扰短信136962条。 经查,当事人对未经顾客同意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招揽顾客的事实供认不讳,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的规定,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接下来,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仍将保持高压态势,打击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的广告违法行为,遏制商业促销中的“短信轰炸”,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